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富滇银行玉溪分行钞箱押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 项目名称:富滇银行玉溪分行钞箱押运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玉溪分行下辖分行营业部、新平、江川、澄江共4 个营业网点钞箱押运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服务需求”。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招标控制价(价税合计):2 年总价¥173.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叁万元整)。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年(2025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服务期限内如供应商履约评价结果未达到A级,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如招标人业务变化,招标人有权在服务期限内变更服务内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机构法定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1 年-2023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利润分配表))。【成立不满3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利润分配表));若为2023 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3 信誉要求:(请登录)
3.4 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包含押运服务。
3.5 拟提供专用押运车辆必须符合《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要求》,并提供公安检测机关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车型应和本项目拟配备的押运车辆一致。
3.6 人员要求:
(1)专职守护押运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保安员证和公务用枪持枪证;(2)专用押运车辆驾驶员须持有效的保安员证和驾驶证。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于2024 年11月22 日9 时00 分至2024 年11 月28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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