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绿色环保热电(宿迁)有限公司飞灰综合利用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绿色环保热电(宿迁)有限公司飞灰综合利用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绿色环保热电(宿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
2.2 项目规模:宿迁热电项目为年焚烧 30 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不含危废)处置配套发电供热项目,项目规划两炉两机配置,目前建设一炉一机及其附属系统。锅炉采用的是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生产的型号为 UG-90/6.4-T 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额定燃料处理量为 400t/d,焚烧处置服装厂边角料、家具厂边角料、造纸厂轻渣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热电设置两座 150m3钢灰库,可满足单台锅炉约 5 天的储量。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期限为 12 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生产中所产生的飞灰进行收集、运输并进行综合利用。锅炉焚烧飞灰(一般固废)预计年产生量为 12000 吨。本项目采用入围式招标,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入围中标人,中标人数量 3 个,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中标份额为 40%,排名第二的中标人中标份额为 30%,排名第三的中标人中标份额为 30%。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投标单位具有属地环保局下发的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同类或类似服务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
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 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