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物资仓储中心新建项目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审批【2024】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楚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77.75%,自筹资金:22.25%。招标人为保康楚兴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保康县物资仓储中心新建项目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以保康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后的建安费为基数计算监理费,按照最终监理费总价的 50 %计取。
5、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请登录)
(2)建设内容:物流仓储、车间、厂区配套用房(含水池泵房、公共卫生间、变配电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厂区道路、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47175.48 m²,总建筑面积23581.98 m²。其中:新建1#物资储备仓库5371.53 m²(内设物业管理用房),2#物流仓储加工4767.69 m²,3#物流仓储加工4260.90 m²(内设消防泵房及蓄水池),4#物资仓储3603.42 m²,5#物资仓储3054.68 m²,6#物资分拣中心2388.76 m²,1#公共卫生间80.00 m²,2#公共卫生间55.00 m²,计容建筑面积47432.49m²,配套建设设备、给排水、电力、通信、消防、绿化及197个停车位等设施。
(3)招标内容:对“保康县物资仓储中心新建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等监理)。(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标包划分: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其他要求:
质量: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技术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依法取得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项目班子要求:
①拟派项目班子最低不得少于4人:总监理工程师1名,应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须取得住建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2名,须取得监理员培训证。
②以上人员(总监、专监、监理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 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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