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14049
2.项目名称:长治市人民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4K荧光内窥镜摄像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3.采购计划文号:ZFCG-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80.00万元(壹佰捌拾万元整)
6.最高限价:180.00万元(壹佰捌拾万元整)
7.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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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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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治市人民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4K荧光内窥镜摄像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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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长治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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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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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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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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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付产品,并完成产品安装、调试、培训,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并达到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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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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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 联合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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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②供货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及运维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如投标产品有特殊资质要求,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00时00分00秒(获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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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