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文昌国际航天城火箭卫星产业集群-星箭电气互联系统制造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以文营批〔2024〕3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文昌国际航天城火箭卫星产业集群-星箭电气互联系统制造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文昌国际航天城火箭卫星产业集群-星箭电气互联系统制造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2.1建设地点:文昌市东郊镇东北侧区域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星箭电气互联系统制造中心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规模为21044㎡(31.57亩),总建筑面积30258.02㎡,包括生产厂房、危废品库、动力中心、连廊等。
2.3计划工期:4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变更的施工、设备及材料(不含发包人供应的商品混凝土)采购、竣工验收工作、试运行相关工作、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工作。包括红线外三通(如需)、场地平整(如需)、场地内地上地下原有给排水、燃气、电力、广电、通信等各种管线迁改(如有)和影响工程施工的临时工程(如有)
2.5招标控制价(元):170128974.22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应用BIM技术:不应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文昌国际航天城火箭卫星产业集群-星箭电气互联系统制造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1月21日21时30分至2024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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