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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4-2026年磷酸铁锂电池保温套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1 收藏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4-2026年磷酸铁锂电池保温套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XZXZ-2024-07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西藏地区气候寒冷,冬季温度较低,磷酸铁锂电池在0℃~-10℃条件下,其充放电容量和循环寿命会显著下降,从而影响到蓄电池的正常运行。为解决这一问题,配置蓄电池保温套是一种有效的措施,可以减少温度对电池性能的影响,保障通信网络的稳定运行。

1.2招标内容:本次采购主要采购100AH、150AH和200AH的磷酸电池型号的保温套(目前主要为此三种类型电池组),当某类电池型号份额使用完毕但总份额没用完情况下可进行调整,当某类电池尺寸发生变化可根据实际尺寸做相应调整保温套尺寸大小。采购规模按照如下方式执行:

类型

单位

100Ah

150Ah

200Ah

总计

备注

采购单价

加热型

(元/套)

319.00

337.00

354.00

不含税

数量

300

200

7000

7500

合计

万元

9.57

6.74

247.80

264.11

不含税

1.3采购预算金额:264.11万元(不含税),税率:13%,298.45万元(含税)。

1.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5交货期: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20日内完成交货。

1.6交货地点:西藏七个地市(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市、阿里地区)。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8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64.11万元(不含税),298.45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发票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出之日前,期间承担过同类业绩,提供至少1个类似项目(同类产品销售类)证明材料,提供完整合同,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至少一份采购订单(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每份合同(订单)下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结算发票(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出日之前,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需提供清晰扫描件,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辨别,视为无效。

注:同类产品指磷酸电池的保温类产品销售类。

2.4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及同一产品型号的制造商、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仅接受制造商投标;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相关产品授权函,提供相同品牌相同产品型号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以其中通过初步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业绩得分高的参加评审(其他投标人不再继续参加后续评审);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制造商。

2.5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需对该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级/西藏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级/西藏自治区】本项目同产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严重负面行为”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招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提供不存在以上条款情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其中第(6、7、8)条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查询截图。

注:“单位行贿罪”、“合同诈骗罪”截图须提供自公告发出之日后至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期间的查询截图。截图内容须体现出案由(“单位行贿罪”或“合同诈骗罪”),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7关联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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