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兴泉铁路大田客运站站前广场等十处园林绿化、娱乐设施和市政广场管护项目招标人为大田县美田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兴泉铁路大田客运站站前广场等十处园林绿化、娱乐设施和市政广场管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兴泉铁路大田客运站站前广场等十处园林绿化、娱乐设施和市政广场管护项目;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兴泉铁路大田客运站站前广场等十处园林绿化、娱乐设施和市政广场等管养维护,共计二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广场、绿地、花草苗木、娱乐设施、公厕、水、电管线等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更新及卫生保洁、安全秩序维护、应急处理等。具体维护范围以大田县城区新增移交的园林绿化管养维护劳务项目年度预算价一览表内区域范围或以招标人现场确认为准。
2.3 合同包划分及最高控制价:1512445元/年(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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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标段名称 |
含税预算价(元/年度) |
含税最高控制价(合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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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兴泉铁路大田客运站前广场及道路等区域 |
754064 |
1512445元/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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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红星村枫坑垅良元溪景观、大田白岩山北路等9个区域 |
758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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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投标人可对上述所有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评审委员会按合同包顺序进行评审,当合同包一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则合同包一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自动失去合同包二的评审资格。不再参与合同包二的评审。 2、上述服务具体路段范围为暂定,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结算范围及数量以合同履行期间采购方的实际指定的范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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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服务期限:二个年度(采用1+1模式)。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经招标人考核,服务良好且未因被处罚而终止合同的才能续签第二年合同。管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
2.5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应没有进入失信人名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类专业技术职称。
注:应同时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投标人为其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必须专岗专职,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货物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最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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