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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勘察)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1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勘察) (工程名称)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京发改(审)〔2024〕6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工程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勘察) (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门头沟区斋堂镇、雁翅镇、王平镇、妙峰山镇、军庄镇、龙泉镇、永定镇、潭柘寺镇等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改造提升防火公路约69.7公里,改造提升防火步道约1.5公里,建设防火检查站17座、森林防火蓄水池13座、林木智能保护基站6座、多功能防火警示系统400套等 

2.3 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2.4工程建安投资: 16122 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 2020000 元

2.6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7招标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相关的勘察服务,主要包括该工程的设计地质调查,前期地块范围及内外部环境勘测,后期地块面积复核量测,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合法登记注册并存续的从事工程勘察的法人实体; 

3.2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 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与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需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含)及以上职称 

3.4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0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本工程 不是 政府采购项目。

3.9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4年11月21日17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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