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4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5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标项一(勘察规划)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编制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勘察规划等前期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前期项目标项二(工程设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编制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消防站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响应能力。;
【标项2】
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炼油工程或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响应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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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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