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能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项目,招标人为泰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现对标段一:28辆郑州宇通ZK6850CHEVNPG21气电混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标段二:9辆宇通ZK6805BEVG3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标段三:20辆型号:亚星JS6128GHBEV2、80辆型号:亚星JS6101GHBEV1动力电池更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泰州市海陵区
2.2项目规模:动力电池更换总预算约3000万元
2.3服务期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交付且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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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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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012024003001 |
标段一:28辆郑州宇通ZK6850CHEVNPG21气电混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 |
新能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 |
32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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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012024003002 |
标段二:9辆宇通ZK6805BEVG3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 |
11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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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012024003003 |
标段三:20辆型号:亚星JS6128GHBEV2、80辆型号:亚星JS6101GHBEV1动力电池更换 |
2304 |
2.5付款方式:所有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货物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80%(扣除每辆车4.2万元补助,待补助到位后全额返还,如未领取到补助则不返还(不计算利息)),余款20%分五年每年12月支付4%(无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标段一类似项目指: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98万元及以上且以自身名义签署所投产品的动力电池更换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对应项目的供货发票(发票金额不少于98万元)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段二类似项目指: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5万元及以上且以自身名义签署所投产品的动力电池更换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对应项目的供货发票(发票金额不少于35万元)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段三类似项目指: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690万元及以上且以自身名义签署所投产品的动力电池更换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对应项目的供货发票(发票金额不少于690万元)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投标单位的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17时30分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30分;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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