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郑州中原新区庙王安置区项目东地块一标段
- 2.工程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凌霄路以东、兰州路以西、街坊路以北、富贵路以南区域
3.建设单位: 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14.128万(M2 /KM)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1)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
2、质量要求:
2.1本合同项下货物、附属品及配件的质量执行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IEC439-1《成套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并且不得低于国家及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关于该货物的相关强制性标准。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如甲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有特殊规定时,必须同时满足相关要求:
GB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2乙方同意按2.1约定进行验收,对于需要现场复试的材料,乙方认可甲方与监理方共同取样的检测结果,如发现乙方运送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更换,并同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2.3货物如需调试的,则在调试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方视为收货。
2.4特别约定:产品质量验收均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验收为准。但工程验收合格并不代表乙方产品质量免责。对于乙方提供的产品在任何时间段(即便通过工程竣工验收),若甲方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仍不能免除乙方就此应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承担对建设单位或其他任意第三方的质量违约损失或返工整改以及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损失)。
3.交货地点:郑州中原新区庙王安置区项目东地块一标段施工现场。
4.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规定时间予以供货。
5、报价要求:包括样品、包装费、保险、运费、装车费、含13%税率。
6、报价模式:本次招标采用固定单价模式投标
7、支付方式:甲方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付款。
8、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额的30%,每批次货到付至当次货款的80%(预付款分批次扣除),待联合竣工验收通过(联合竣工验收时间暂定为2025年5月31日,具体以实际日期为准)付至结算款的95%,余款5%待联合竣工验收移交村民通过二年没有问题后无息结清(联合竣工验收时间暂定为2025年5月31日,具体以实际日期为准)。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厂家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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