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 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危货集装箱混堆场地扩容安全评估服务项目 ( 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鉴于我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增加储能集装箱、商品车辆等相关危险货物的业务量,公司现有 3 块混堆场地,分别为 10A , 9O , 9P 。因混堆场地有单垛数量和隔离方面的要求,混堆场地容量无法满足公司业务的需求。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升堆场堆存能力,拟增加 15 块混堆堆场( 10B 至 10P ),现计划采购商品汽车等危货集装箱混堆场地扩容安全评估服务项目,确定相关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堆存方案,评估场地安全条件,以有效预防和控制混堆场地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根据《港口作业安全要求第 3 部分:危险货物集装箱》( GB16994.3-2021 )及有关法规标准、国际规则,对公司扩容(新增)场地相关品种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混堆作业,收集分析作业货种的危险性、作业合规性等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编制商品汽车等危货集装箱混堆场地扩容安全评估报告,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并依据专家意见完成修改。
2.2 招标预算 ( 元 ) : 350000 元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350000 元
2.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完 100 天内提交商品汽车等危货集装箱混堆场地扩容安全评估报告
2.5 服务地点: 太仓市浮桥镇通港东路 2 号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通过专家评审
2.7 标段划分: 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危货集装箱混堆场地扩容安全评估服务项目 ( 重新采购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1. 须提供 2022 年 1 月份至今,项目金额 15 万元及以上的商品汽车等 8 类 9 类危货集装箱混堆安全评估项目; (至少须提供 1 份相关文件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4 )主要人员要求: /
( 5 )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请登录)4. 招标文件的 获取请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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