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编号:LNK
3、项目概述:市公司9辆机动车平(邮政账)定点维修。
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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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项目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使用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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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市公司9辆机动车平(邮政账)定点维修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止 |
10.1万元 |
折扣率100% |
黑山县分公司。 |
数量据实结算。 |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服务相应的经营许可,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8.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包含车辆的车辆维修、车辆年检的各级维护、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交通事故的维修及新能源汽车的维修和保养;提供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含)或以上的机动车辆经营备案表。
9.提供车辆维修增值税专用发票。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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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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