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大连市公司物流中心备货及分拣线改造项目备货、分拣等成套设备供货与安装,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大连市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市公司物流中心备货及分拣线系统改造项目备货、分拣等成套设备供货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大连市公司物流中心备货及分拣线改造项目备货、分拣等成套设备供货与安装,项目地点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
2.2招标范围:中国烟草总公司大连市公司物流中心备货及分拣线改造项目备货及分拣线成套设备供货与安装,提供工艺及配套信息化系统二次设计、设备、软件、原有设备拆除及部分利旧改造、系统集成、生产过渡服务、检验试验、运输、安装、调试、交验、各阶段维护、培训、技术服务等。
2.3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300个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核心设备生产厂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截至开标前一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gov.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3.4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大连烟草不良行为投标人且尚在禁入期内的;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的,以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的,均不得参加投标。评标时招标人将进行查询,若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况,按无效投标处理。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进行核查,若中标单位有上述情况,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据招标文件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9:00时至2024年11月2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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