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2026年平江历史片区生态净水处理厂委托运维
预算金额:168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肆万元整(¥:16840000.00)
采购需求:
为了保持姑苏区平江河原有水环境,提升旅游城市的景观形象,特实施平江历史片区生态净水处理厂项目。该净水处理工程设计水量5万m3/d,提供平江片区河道净水源并提升河道观感度。地块总面积约18335平方米,采用全地下式布置。主要包括6个区:预处理区、超滤膜组区、高低配电区、空压机房、加药间和污泥脱水区。现需委托专业单位对净水处理厂进行运维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2年,计划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格式)或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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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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