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内江国际物流港铁路专用线项目属于总承包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内江国际物流港铁路专用线项目经理部)。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内江国际物流港铁路专用线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电动叉车详见3.2采购内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采购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5本次竞谈文件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2.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项目概况:内江国际物流港铁路专用线项目在内江南站站房对侧新建专用线怕湿货物装卸线1条,装卸线有效长度780米,怕湿货物线外侧近期设418×38×0.95m装卸站台1座,站台上近期设200×30仓库2座。车站六盘水端拆除既有牵出线,新建专用线调车作业牵出线1条,有效长850m;车站两端各新建机待线1条,有效长均为60m。在怕湿货物装卸区北侧设龙门吊集装箱作业场一处,场内设尽端式货物线2条,装卸有效长均为780m,装卸线上近期配套35m跨门式起重机2台。线路全长铺轨4.669公里。
3.2采购内容
3.2.1采购内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内江国际物流港铁路专用线电动叉车。
3.2.2包件划分:附表一竞谈设备一览表。
3.2.3采购数量及其他:采购数量见附表一竞谈设备一览表;
交货地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内江国际物流港铁路专用线指定工点。
4.竞谈人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设备(电动叉车)生产资质和销售营业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本次招标接受经销商参与投标,除需提供制造厂家以上资料外还需获得制造厂家授权。
4.2设备制造能力要求:必须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设备制造、安装、经营批准证书等相关资质。必须满足招标人招标需求,保证按时按量生产供应,中标后45天内完成设备的全部制造及运输到现场。
4.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出具2022、2023年财务报告及报表。
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无严重质量问题的通报及不良反映。
4.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供货业绩3份以上,业绩要求是本次招标的同类设备。
……5. 竞谈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
5.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及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5.3竞谈文件售价:DDCC-01包件 500 元/份;竞谈文件售后不退,不设开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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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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