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37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南院区改造二期工程部分树木移植及伐除,主要包括:南院区改造二期已进入施工阶段,在2号病房、儿保楼、食堂等施工作区域有雪松、梧桐、桂花、大叶女贞、广玉兰、白玉兰等乔灌木40株,影响新建楼梯、电梯井和加固墙体施工,同时占用新建热力供暖、消防、污水、雨水管网及道路的树木15株,涉及区域还有死亡树木6株,共61株。需要院内移栽2株、移外53株、砍伐6株;
5.2包段划分:1个包段;
5.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要求栽植到位之日止,服务地点符合采购人要求;
5.4服务质量:合格;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供应商具有2024年1月1日以来的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凭证和2024年1月1日以来的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具有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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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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