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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天工路车辆段综合办公楼空调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天工路车辆段综合办公楼空调安装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天工路车辆段综合办公楼空调安装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

2.3 工程概况:对天工路车辆段综合办公楼进行空调安装。

2.4招标范围:包括清单、施工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1.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是否有效,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1年至今)已完成一项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无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5近三年(2021年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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