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工程名称: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区道路管网配套工程施工2.2 招标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3 建设地点:北京道、龙飞路、龙潭路、龙潭支路、龙翔路。2.4 资金来源:债券资金2.5计划工期:330日历天(含冬歇期),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指令中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2.6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2.7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招标范围:北区道路管网配套工程施工包含北京道、龙飞路、龙潭路、龙潭支路、龙翔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交通信号灯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及养护工程等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回复、施工方案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网上公示页(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至少为2024年08月-2024年10月连续3个月及以上,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时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人员养老保险的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1 09:00至2024-11-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8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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