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C01
2.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山镇百里画廊暖心驿站建设
3.采购人:四川省彭州市龙门山镇渔江楠村村民委员会
4.(请登录)
5.所属行业:建筑业
6.资金来源:社治激励资金
二、标段(包)信息如下
(一)标段(包)名称:龙门山镇百里画廊暖心驿站建设
(二)标段(包)编号:SC01
(三)标段(包)预算价:296620.31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陆仟陆佰贰拾元叁角壹分)
(四)标段(包)最高限价:296620.31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陆仟陆佰贰拾元叁角壹分)
三、采购项目简介
四川省彭州市龙门山镇渔江楠村村民委员会拟采购1名供应商完成“龙门山镇百里画廊暖心驿站建设”的相关工作(主要建设内容:龙门山镇百里画廊暖心驿站室内部分软装、装饰及安装工程,室外整理绿化用地、种植土换填等)。本次采购项目共计1个包。(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8.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9.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10.四川省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11.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11.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1.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2日00:00:00至2024年11月29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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