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阜宁县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及监测预警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38万元
4.最高限价:38万元
5.采购需求:根据《全国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大纲(修订稿)》(办水总函〔2016〕1429号)、《省水利厅关于建立江苏省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苏水资〔2016〕36号)等文件要求,开展阜宁县近几年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并进行超载成因分析。根据现状评价建立阜宁县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机制。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底前完成。
7.成果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取水许可和用水总量等水资源管理相关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及发售时间:2024年11月20日8:30至 2024年11月27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标书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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