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宜丰县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建设项目(执法装备)电子化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宜丰县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建设项目(执法装备)电子化招标公告
宜丰县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建设项目(执法装备)电子化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宜丰县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建设项目(执法装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40400.00 元

最高限价:7883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4F001262765

宜丰县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建设项目(执法装备)

1

55404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如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特别提醒: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0:00 至 2024年11月29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