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从化区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从化区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物业(姓钟围留用地地块)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从化区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物业(姓钟围留用地地块)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从化区禾仓村姓钟围留用地地块 |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拟建设商业、办公为一体的商业办公综合体作为禾仓村城中村改造安置物业,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物业、商业物业、停车场等,项目总用地面积 11811.9066 ㎡,净用地面积 7515.22 ㎡,项目总建筑面积 41503.88 ㎡,其中可计容建筑面积 29915.14 ㎡,不计容建筑面积 11588.74 ㎡。项目主要产出:项目产出安置物业总建筑面积 41503.88 ㎡,其中可计容建筑面积 29915.14 ㎡,包括商业裙楼物业 16015.14 ㎡,办公物业 13900.00 ㎡。不计容建筑面积 11588.74 ㎡,包括地上架空层和梯屋 1700 ㎡,地下车库 9888.74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且以最终审批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 ||
| 招标内容 | 主要包括复建安置物业共41503.88㎡总建筑面积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一)工程设计1.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立项批复的相关深化设计的任务,包括红线范围内与使用方约定的所有设计任务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各功能子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含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通风空调、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消防、防雷、人防等专业设计),及绿色建筑设计等。2.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建筑物周边的市政设施工程、园林景观(含园林绿化、景观照明)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等。3.各设计阶段主要设备材料表编制。4.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5.按照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设计团队必须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开展设计工作,提交绿色建筑设计专题报告(包括本项目采用绿色星级标准进行设计的论证报告),确保达到绿色三星级以上设计标准,设计费中包含本项目绿色申报过程中所有费用。(二)报建服务工作包括工程建设过程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报批、调整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等工作,并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和验收过程中各类专项报建和专项验收工作。若在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由于经业主确认的设计优化或需求调整,导致与行政或专业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不一致时,须配合建设单位进行调整及完成相关报批报建工作。(三)其他工作1.现场服务:详见合同相关约定。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 |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52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注: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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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投标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14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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