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2024年天津联通视联网加速产品服务项目公开比选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7200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 视联网加速产品服务。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5000(元/G/月),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1.4 采购包划分:不划分比选包。
1.5 时间要求:应答人接收采购人订购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 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应答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 应答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具有视联网加速或网页加速或图片加速或视频加速业务项目业绩合同累计金额7000万元(含)以上(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需提供合同/框架协议以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合同/框架协议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将不予计取。
2.4 应答人须为本项目提供专属的技术团队,团队成员至少3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与应答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应答人名义为团队成员缴纳的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团队成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
2.5 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6 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7 采购人将进行比选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潜在应答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审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23:30时至2024年11月25日23:30时(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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