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村渔港码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旅游休闲码头电力工程(含弱电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新村渔港码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旅游休闲码头电力工程(含弱电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人为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机关直属机构-招标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村渔港码头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水县位于海南岛东南部,北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相连,西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接壤,东北与万宁市交界,西南部与三亚市毗邻,东南濒南海,地理坐标范围北纬18°22"-18°47",东经109°45"-110°08"之间。新村潟湖位于陵水县东南部,为天然的潟湖,东西最宽处相距约6.2km,南北最远处相距约5.7km,潟湖通过口门与外海相连,口门朝向为西向。本工程位于新村潟湖西侧岸线。本项目将改造现有渔港码头用地面积 8565 ㎡及调整后年设计卸港量5万吨,新建1座面积约 4500 ㎡的浮码头,新建1座休闲码头,岸线整治及修复1457m,航道、港池和锚地水域疏浚量71.6万m³,以及码头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 项目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新村中心渔港范围内 2.2 招标内容:对新村渔港码头项目旅游休闲码头电力工程(含弱电工程)进行施工,主要建设箱式变电所1台,在旅游休闲码头范围布置电缆、安装照明、水电柱等设施,并对通信、监控、广播、火灾报警系统进行综合布线及安装,具体工作内容及主要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期:暂定90天,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开工时间及工期要求根据实际以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开工令等书面通知为准。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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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关联关系要求、信用要求等详见投标人须知1.4.3和1.4.4。 (3)投标人须在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 3.2 其他要求:……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工程类-施工-专业分包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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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4.1 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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