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元现代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太原市杏花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新元玻璃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包括新建厂房11700平方米,地下车库4300平方米,共计16000平方米;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招标内容:新元现代产业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开始到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建设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2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工作);
4.2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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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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