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琼海市再生水利用工程以海发改审批〔2024〕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琼海市水务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琼海市再生水利用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琼海市再生水利用工程:
2.1 建设地点: 琼海市嘉积镇、博鳌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项目再生水利用工程主要用于城区道路、广场及绿地浇洒和农田灌溉补水,其中城区道路、广场、绿地浇洒年总用水量为180.30万m³/年,农田灌溉年总用水量为568.35万m³/年,共计748.65万m³/年,回用率为25.7%。(一)嘉积城区:新建一体化再生水加压泵站1座,规模为20000m³/d,新建管道总长度4.286km,其中De630PE100管道长度435m,De560PE100管道长度2225m,De400PE100管道长度228m,De250PE100管道长度693m,De225PE100管道长度396m,De160PE100管道长度11m,De110PE100管道长度50m,De560定向钻PE100管道长度160m,De400定向钻PE100管道长度88m,及其配套附属构筑物等。(二)博鳌镇区:改造再生水加压泵房1座,规模7240 m³/d。新建管道总长度7.025km,其中De315PE100管道长度3878m,De250PE100管道长度1478m,De160PE100管道长度1503m,De110PE100管道长度166m,及其配套附属构筑物等。(三)官塘片区:改造再生水加压泵房1座,规模750m³/d。
2.3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图纸涵盖的内容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21021545.53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琼海市再生水利用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琼海市再生水利用工程:
4.1 请于 2024年11月20日1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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