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中银金租租赁物智能管理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随着中银金租业务的发展,尤其是其积极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探索批量租赁业务,租赁物的种类、数量大幅增加,此时,建设一个租赁物管理的IT系统,实现租赁物线上管理,帮助业务人员高效快捷地对租赁物进行管理,提高租赁物管理效率、提高管理方式与业务的适配程度、降低管理成本的需求变得极为迫切。因此,中银金租决定投资建设中银金租租赁物智能管理系统。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租赁物智能管理系统建设服务,此外还包括:租赁物智能管理系统建设的技能、产物转移,供应商提供专职人员帮助采购人做好相应转移。
采购人从行业领域业务储备、系统建设成本和实施周期等方面评估,拟采购市场上成熟厂商提供的租赁物智能管理系统建设的相应服务,满足中银金租对租赁物的线上化管理要求。
资金来源:自筹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在金融租赁行业实施的关于经营性租赁业务、融资性租赁业务、厂商租赁业务等租赁业务场景的租赁物管理系统或者金融租赁业务系统租赁物管理功能或租赁物智能管理系统或资产管理系统开发建设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6、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9、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0、供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竞争。
11、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以上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予以提供。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