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101
项目名称:2024年东三环等区属夜景照明设施维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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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 金额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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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三环等区属夜景照明设施维护采购项目 |
2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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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三环等区属夜景照明设施维护采购项目,保障夜景照明设施稳定运行,营造靓丽的夜景景观,共涉及约147栋建筑物,服务期1年,主要负责内容:一是定期检查维护区属夜景照明设施并保持景观照明的正常运行;二是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对东三环、长安街等夜景照明设施建设时间长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三是区属夜景照明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四是按照我委通知开启夜景照明设施,在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春节、五一、十一等)期间安排专人,专车负责进行值守做好保障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占总金额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70%;2、确定采购供应商后,如中小微企业所承揽的比例不满足预留份额时,采购合同的供应商需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按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进行分配。未出现上述情况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 有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在人员、资金、设备、质量安全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项目工作的能力;
(2) 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21至2024-11-27, ,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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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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