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受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智慧电厂数据治理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智慧电厂数据治理项目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实施地点:(请登录)
2.4招标范围:随着郑州豫能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推进,需要分析和统计大量的数据,拟对公司部分业务进行数据治理,通过数据治理,可增强原软件系统的功能,打通各系统底层数据,治理数据孤岛,逐渐形成统一数据平台,支持更高效、可靠的业务决策和运营管理,实现业务的智能化。具体见技术要求。
2.5服务周期: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软硬件开发和调试。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3.1.2投标方近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且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产品或服务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1年以来1份成功完成类似规模和复杂度,包含软件平台系统的集成类项目或软件项目的案例的金额为30万元以上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验收报告等(提供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其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 28 日17:00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