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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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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金坛长荡湖水厂二期暨配套工程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文名为:批文名为:关于金坛长荡湖水厂二期暨配套工程核准的批复,编号为:坛发改核字[202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金坛金沙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坛区罗村、上阮、竹箦、茅麓、西阳增压泵站扩建暨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西阳—金珠广场)供水管道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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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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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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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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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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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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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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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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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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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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