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XJ)2024-090号 项目名称:福州城门中学课桌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福州城门中学课桌椅采购项目 ******** ********.00 批 工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注:各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标的名称为“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1、采购清单”中所有的货物,如未按以上要求填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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