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澄迈县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澄迈县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关于澄迈县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关于澄迈县全域内涝积水点整治及城镇雨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更新《澄迈县政府投资项目储备三年滚动投资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澄行审批 (2024)730号、澄行审批(2024)736号、澄行审批〔2023】389号、澄发改〔2024〕17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澄迈县清澄水务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招标人为澄迈县清澄水务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海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方案设计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60229.52万元,项目采用(非)装配式建造并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EPC)必要的基础资料,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澄迈县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2.1 项目建设地点: 澄迈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 该项目主要包括澄迈县全域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城镇雨水管网工程、雨水管道清淤修复工程和信息化监测建设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金江镇、瑞溪镇、老城镇、永发镇、加乐镇、文儒镇、福山镇、中兴镇 8个建制镇镇域共 53个内涝积水点整治; (二)城镇雨水管网工程:金江镇、瑞溪镇、永发镇、加乐镇、文儒镇、福山镇、桥头镇、中兴镇、仁兴镇、大丰镇、金安镇11个建制镇镇区雨水管网工程; (三)雨水管道清淤修复工程:对金江镇现状雨水管道进行清淤及修复; (四)信息化监测建设工程:构建包含全澄迈县的智慧防涝平台,且实现与省水务平台的对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
(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的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配合编制施工图预算、配合报送财政评审、配合施工图审查咨询服务,本次招标的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建安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建设内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元): 505502800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7年02月08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天)要求为775
2.6 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2.7 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施工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还包括构件生产实力)。
4.2 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19日21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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