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述:
1.本项目对葫芦岛、阜新、锦州市分公司的18个揽投部的邮件收寄及邮件接卸、分拣、投递等揽投部业务全环节外包。每包采购结果一主一备,葫芦岛、阜新服务期2年,锦州服务期限1年。
2.项目总预算6751.32万元,业务外包费用分别由葫芦岛、阜新、锦州市分公司承担,按实际业务量、收入完成情况及服务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
3.标包划分:按照所属单位、业务种类、作业地理位置,本项目分为9包,兼投兼中,作为主供应商每个供应商最多中标2包,备选供应商不限制中标数量。本次采购为6包、8包、9包;分包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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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 |
分包 |
采购内容 |
预算费用(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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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 |
揽收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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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两县揽投 |
6 |
阜蒙县繁荣大街揽投部投递、揽收全环节服务 |
433.00 |
183.70 |
61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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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包快揽投 |
8 |
义县南关街揽投部投递、揽收全环节服务 |
141.95 |
20.49 |
16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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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汽配城揽投部投递、揽收全环节服务 |
97.05 |
15.51 |
11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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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单价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具体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累计结算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内部处理或揽投、派送业绩。(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
(8)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固定的办公场所。
(9)投标人须具有与承包业务相关的质量控制办法和应急处理预案(旺季生产、人员批量更迭、病事假增补)。
(10)投标人须承诺:从事外包作业男性员工年龄要求在18岁-60岁,女性员工年龄要求在18岁-50岁之间,身体健康。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人员占作业人员总量80%以上。能基本掌握计算机及手持PDA设备的使用和相关设备设施使用。
(11)投标人须承诺:业务外包人员外包公司员工上岗前需进行公安系统备案筛查,录用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12)投标人须承诺:合同期内投递人员流动率不超过10%。
(13)投标人须承诺:因揽投改革及业务调整,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年预估合同总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
(1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须为本项目从业人员投保雇主责任险,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低于20万元。
(16)投标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供应商后评估以及结果应用、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以及业务处理标准、考核标准、业务环节结算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文件费用为300元/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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