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紧急抢修第一分中心火化炉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标项名称: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紧急抢修第一分中心火化炉项目
项目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家火化设备维修单位,对第一分中心4、8、9、10号火化炉进行紧急抢修。
合同履约期限:采购人指定时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以下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理);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⑥.参加本次采购人项目的供应商不得与曾参加过采购人项目中出现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不良单位及个人存在连带关系(包含但不限于: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挂靠、相互任职或工作等),并就此做出承诺。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3日17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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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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