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西安庆港2024年延庆分公司、靖安分公司、姬联公司、宁夏庆港公司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
| 项目概况: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对延庆分公司、靖安分公司、姬联公司、宁夏庆港公司所属7座轻烃厂的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制定监测方案,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和保存监测信息。环境监测过程及报告编制需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HJ 1248-2022)等要求,并依法公开监测结果。详见公告附件 |
| 项目单位: | 伴生气综合利用项目部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2 资质要求:2.2.1“三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影印件)。2.2.2“三商”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环境监测集中资格招标》入围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评委查询为准)2.2.3持有有效的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原为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监测能力需包含本项目所有监测类别。(附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相关附表影印件)。2.3 业绩要求:“三商”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30日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至少一项环境监测类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须为谈判文件售卖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查询的方为有效),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内开具的发票不予认可。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证明材料不完整得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2.4 财务要求:“三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三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详见公告附件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采购文件出售时间:自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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