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5年度辽河石化公司预计需求除盐水143.5万吨(以实际管输结算量为准),计划和资金均已落实。
2.2招标范围:2025年度辽河石化公司预计需求除盐水143.5万吨(以实际管输结算量为准)。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 1个标段,估算金额2224.62万元(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5.5元/吨 (不含税)。
2.3服务期限:服务期12个月,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附件-除盐水指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他组织,须拥有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资质。投标人须24小时供应,且输送至辽河石化公司的流量最小能力不低于250吨/小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除盐水供应相关业绩1份(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等证明文件)。
3.3财务要求: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近3年,指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提供承诺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2020~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以上提供查询截图)。
3.5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联合体、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23:59:59,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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