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编号 : (F)7
三、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计划采购2台移动空调车,用于厂房降温,整体预算32万。
2、最高限价:32.00万元。
3、项目地点:上海市。
4、交付周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
5、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四、 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价方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报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经上级主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1月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报价方须提供近1年内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方须提供近1年内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报价方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发售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08:30—11:30,13:0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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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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