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CCS-Sp193 项目名称###****局电子证照等五类数据治理及汇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局电子证照等五类数据治理及汇聚服务项目 ,数量: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序号********、********、********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