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一、招标条件
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常发改行服〔2023〕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王家塘污水泵站扩建工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江边污水处理厂既有用地及厂区西侧河道水系内。
2.2质量等级要求:必须满足国家、江苏省、常州市的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
2.3招标范围: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王家塘污水泵站扩建工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包含但不限于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变形观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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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项目负责人专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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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王家塘污水泵站扩建工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
64.56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基坑检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沉降观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基坑检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沉降观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4 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必须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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