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 招标编号: 21-0
1.1.2 项目性质:服务
1.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2 招标内容
1.2.1 采购内容:本期采购内容为中国联通总部垃圾短信治理集中管控应用软件开发,其中主要开发内容包括策略分析运营子系统、短信采集监测子系统及其中的短信数据采集等主要业务模块的迭代升级。
1.2.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125万元,为2024年开发工作量报价;2025年执行上限金额不超过上年度金额。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2.2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合同签订/框架协议订单时间为准)前的消息类系统开发项目案例。
证明材料要求如下: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原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②如为框架协议,除关键页扫描件外,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结算单据/发票的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时间、金额及内容均以订单/发票/结算单据为准。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原件备查。
2.3 投标人(含分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进行联网核查,以此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4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它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5 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 投标人须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单位负责人、控股及管理关系等信息一览表》及《承诺函》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8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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