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化工及能源装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监理/标段已由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以川投资备【2302-510113-04-01-704540】第FGQB-00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2-510113-04-01-704540】第FGQB-00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同济大道以东,同辉路以西,西林路以南。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化工及能源装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占地123.948亩,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框架、钢排架、门式钢架;新建建筑物7栋,本次项目的暂定总建筑面积为55273.42㎡,建设内容为中试试验车间、智能制造A厂房、机电维修车间、调试维修厂房、机运检测维护厂房、门卫室等,包含基地内道路、绿化、停车位等公辅配套设施,其中中试试验车间不含精装修。
2.3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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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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