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标人的核准经营规模为5万吨/年的得5分,在此基础上,核准经营规模每增加1万吨/年(不足1万吨/年的不加分),加1分,满分得10分。注: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否则不得分。”修改为:“********万吨/年<投标人的核准经营规模≤1万吨/年,得1分;1万吨/年<投标人的核准经营规模≤2万吨/年,得2分;2万吨/年<投标人的核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