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设备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设备采购项目、JSZB-2024-17499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含单柜、双柜、三柜、微站专用和简易型)共769套,动环辅材包204套,蓄电池监控-标准型FSU97套。
1.6 标段划分:不划标段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参选人根据不含税单价基准价报报价折扣(非OFF),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非OFF)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具体基准价如下表:
| 序号 | 产品型号 |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元/个) |
| 1 | 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标准型FSU-直流-2/3/4G全网通-室内型-低温-组合单柜配置-白盒化 | 783 |
| 2 | 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标准型FSU-直流-2/3/4G全网通-室内型-低温-组合基本配置-白盒化 | 835 |
| 3 | 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标准型FSU-直流-2/3/4G全网通-室内型-低温-组合三柜配置-白盒化 | 945.4 |
| 4 | 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标准型FSU-直流-2/3/4G全网通-室内型-低温-组合双柜配置-白盒化 | 864.2 |
| 5 | 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微站型FSU-交流-4G全网通-室外型-低温-白盒化 | 324.8 |
| 6 | 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简易型FSU | 119 |
| 7 | 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配件-蓄电池监控-直流-电压变送器-标准型FSU | 69.6 |
| 8 | 动环辅材包 | 261.4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含税60万元(税率13%)
2.2采购范围:采购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含单柜、双柜、三柜、微站专用和简易型)共769套,动环辅材包204套,蓄电池监控-标准型FSU97套,本次采购的产品型号及数量具体如下:
| 序号 | 产品型号 | 预估数量 |
| 1 | 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标准型FSU-直流-2/3/4G全网通-室内型-低温-组合单柜配置-白盒化 | 329 |
| 2 | 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标准型FSU-直流-2/3/4G全网通-室内型-低温-组合基本配置-白盒化 | 58 |
| 3 | 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标准型FSU-直流-2/3/4G全网通-室内型-低温-组合三柜配置-白盒化 | 19 |
| 4 | 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标准型FSU-直流-2/3/4G全网通-室内型-低温-组合双柜配置-白盒化 | 115 |
| 5 | 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微站型FSU-交流-4G全网通-室外型-低温-白盒化 | 57 |
| 6 | 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简易型FSU | 191 |
| 7 | 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配件-蓄电池监控-直流-电压变送器-标准型FSU | 97 |
| 8 | 动环辅材包 | 204 |
2.3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0日内完成交货
2.4供货区域:江苏省,具体地址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5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技术规范书
2.6保修期:24个月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日,承担过的类似销售业绩(动环监控产品)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60万元。以上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为准,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内容或清单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内容或清单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期限内对应的发票”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
3.1.4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3.1.5参选人应提供本项目要求的所有系列规格型号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3.1.6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在本项目比选参选活动中串通参选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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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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