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陕西分公司2025-2026年团体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本项目预估投保人数11000人(含陕西分公司省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在册在岗合同制员工),实际投保人数根据人员变化情况调整。本项目预估金额226.42万(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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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名称 |
保险期限 |
保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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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死亡保险 |
1年 |
不低于30000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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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残疾保险 |
1年 |
不低于30000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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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特定场景) |
1年 |
不低于60000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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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紧急救助费用(救护车费用等) |
1年 |
不低于100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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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
1年 |
不低于60000.00/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医疗费用限额为不低于3000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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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 |
1年 |
不低于100元/天/人,最少180天 |
注: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特定场景)包含:飞机、火车(含地铁、轻轨)、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船舶四类交通工具。
②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免赔额100元,超出免赔额部分给付比例100%。
③上表内保险责任及保险金额为基本要求,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响应。
1.2.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3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100%。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132100.00元/年(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全国监管支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或由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授权的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许可证业务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相关保险业务。注:本项目不接受保险代理人。
2.1.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7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前(不含发布当日)至少一份团体意外伤害险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产品或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签订日期等。单项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若为框架合同,还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时间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文件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的以结算单为准,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注:发票是指上述项目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2.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5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中为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承诺函)。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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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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