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XC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第二医院标识标牌及公共文化建设项目
(三)预算金额(元):2569800.00
(四)最高限价(元):2569800.00
(五)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第二医院标识标牌及公共文化建设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2569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市第二医院标识标牌及公共文化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六)合同履约期限: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文化墙和排烟井艺术雕塑装置60天内出具符合招标人认可的深化设计方案及实施图设计,其余内容30天内出具符合招标人认可的深化设计方案及实施图设计。设计方案获招标人认可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制作安装并交付使用(分期实施的部分,工期另行协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有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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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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