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安阳市 龙安区 发改委以 2407-410506-04-01-1075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安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施工和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安阳市城市规划区内
2.2.项目建设规模 : 本项目 依托公共停车场、大型公共建筑物、大型商超农贸、街景公园、旅游景区、居民住宅小区、党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配套停车资源和渣土、搅拌、环卫、运载等特种作业车辆充电需求 。 概算 总投资 5.5亿 元,拟建设充电枪口 5045个 。 本次招标 建设工程费用约为 4.7亿元 , 拟在 安阳市城市规划区内 建设 81处充电站点,预计约3704台充电桩, 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配电设施采购及安装、土建、电力、弱电、监控等工程施工,充电桩型号、快慢比及电力设备配置以各充电场站(点)施工图为准。
( 1)招标类型:工程采购、施工和运营。
( 2)招标范围和内容:该标段范围内的项目采购、施工、运营,包括但不限于设施采购安装、施工、竣工验收、协调外部电源、协调电力部门通电、质保期内保修、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工作。中标单位负责按照 招标人要求,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项目 验收合格后, 设备须 统一 直连接 入 招标方指定 的充电平台 。
具体内容如下:
①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相关的充电桩场站土建及安装建设 , 协调外部电源、协调电力部门通电,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执行国家现行清单规范。
②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充电场站内所需的主要材料及相关配套设备,招标人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清单。
③运营管理部分:包含但不仅限于建成后充电桩经营、配套商业租赁、广告位租赁等。
2.3.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范围最高限价为 468152829.54 元。
2.4.计划总工期: 3年 。
2.5.质量要求
( 1)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 2)采购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3)运营要求:遵守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各项法规政策,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责任。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采购单位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 的 的 纳税凭证 及社保 缴纳 证明 。 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20 21 年、 202 2 年、 202 3 年度 ) ;成立不足三年,以成立之年算起 ; 不足一年,无需提供 )。
( 4)运营单位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充电设施运营商资格(提供河南省发改委公示的充电设施运营商目录截图 或提供工商登记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资格证明 ),并负责项目建成后的整体运营。
3.2.投标人拟派负责人和拟配备人员要求
( 1)施工人员要求: 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 具 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2024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 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 拟配备的其他施工人员中包含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工程主要人员,以资格证或岗位证为准,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 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 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 2)采购负责人要求: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自行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
( 3)运营负责人要求: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自行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
( 4 ) 投标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 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 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其授权委托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 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 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20 21 年、 202 2 年、 202 3 年度;成立不足三年,以成立之年算起 ; 不足一年,无需提供 )。
3.4.信誉要求
( 1 )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
(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须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总监)、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
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1)联合体成员最多 2 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为运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
(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除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其他资料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或法人章。
(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 4 年 11 月 15 日 18时00分至202 4 年 11 月 22 日 23:59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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