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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卫生院新院窗帘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11-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XCG-2024-014 项目名称:盐田卫生院新院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盐田卫生院新院窗帘采购项目 ******** 335,******** 批 工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和合同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 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 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 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 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即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随身携带材料:单位负责人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或采购**将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3)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若供应商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注:采购人依法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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