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市“双源”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及地下水环境监管平台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74,000.00元
最高限价:4,074,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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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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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双源”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及项目成果集成服务 |
2,774,000.00元 |
1 |
项 |
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2022年)等要求,更新全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重点地下水污染源(简称“双源”)清单,按要求提交成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类型包含不限于: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等。重点地下水污染源类型包含不限于:可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的工业污染源、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信息包含不限于:所在地区、污染源名称、所属水文地质单元、地理坐标、污染源基础信息、监测井信息和水质监测状况、主要污染指标等。 |
包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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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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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下水环境及污染源防治管理支撑体系服务 |
1,300,000.00元 |
1 |
项 |
评价地下水监测指标的检出率、超标率、水质类别等信息等。 |
最高限价总计:4,074,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包1: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所有任务,交付初步成果;2025年10月30日前达到验收要求后进行验收,交付最终成果。 包2: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所有任务,交付初步成果;2025年10月30日前达到验收要求后进行验收,交付最终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预留该包采购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或非企业性质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包2:预留该包采购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或非企业性质单位的,需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需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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