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省网:SDGP3
2、项目名称:泗水县乡村公益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开)
4、预算金额:3524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贰仟肆佰元整)
5、最高限价:3524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贰仟肆佰元整)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泗水县乡村公益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通过政府采购选取具备履约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自购买保险之日起满一个保险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上述内容在投标时以承诺书形式展现,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
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同一保险公司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 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拥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相关保险业务的能力;
3.3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5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6 截止到本项目磋商之日,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21日12:00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